各教学单位:
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长中大校发〔2017〕93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宗旨
通过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一批高质量、育人效果显著的示范性专业课程。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深入挖掘、提炼专业课程的德育内涵和元素,更新课程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改革课程评价机制,提升实践教学育人效果,实现课程思政的育人目标。
二、立项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学校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且连续三年面向学生公开讲授。
三、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申报,教学单位初评。经课程负责人申报、所在教学单位初评后推荐上报学校。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程。获得批准建设的课程,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遴选要求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长期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
2.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有教改项目或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及成果;
3.课程应注重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能够充分展现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四、课程建设要求
结合课程实际,将思政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内涵,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丰富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完善课程配套实践教学,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方法。
五、申报材料
1.《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请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管理科(办公楼408室),联系人:田钰琨,联系电话:86172408。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