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长中大校发〔2018〕63号)要求,近期学校将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项目组自评。4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对照结题要求,严格按照申报文件中的结题要求,开展自评。
学院初评。5月1日前,课程所在学院组织初评。
学校专家组验收。学校5月上旬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申报书、结项验收材料等进行综合验收。
三、结题要求
1.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鉴定表(见附件2)。其中,总结报告部分要求有课程思政实施过程、特色、效果与创新之处等。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视频。至少要求有1-2段课堂实录(每段不少于30分钟,不要求课程思政内容时长,只要有所体现即可)。
四、验收结果
通过验收的项目均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结果不合格者,予以撤销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组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鉴定表、教学视频报送学院、教学单位。学院、教学单位审核、汇总,于5月4日前,上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刘诗超; 联系电话:86172408;邮箱:ccucmjsk@163.com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2.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鉴定表。
教务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