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我校2022年8月立项的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及“四新”建设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共9项,详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各课题组需按照立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研究计划,并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按照学校结项要求准备材料,经专家评议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项证书。
2.待结项课题如不能如期参加本次结项,按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再次申报各级教育研究课题立项。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结项验收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单独装订);
2.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7000字,一式一份,单独装订;同时提供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20%);
3.其他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不用胶装。
四、材料上交
请各单位统一于11月13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及结题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高等教育中心,电子版材料(以“负责人姓名+校级专项”命名,若有其他佐证材料请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发送至czdgj2017@163.com。
详细内容及相关附件请参看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86172218。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11月2日